陵城区2025年关于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第一代幼虫公告
为有效地遏制以美国白蛾为主的林业食叶有害生物的蔓延和危害,保护造林绿化成果和生态安全,区政府决定对我区以美国白蛾为主的林业食叶有害生物实施飞机施药防治作业(以下简称飞防)。为确保广大居民在飞防作业中工作、生产和生活安全,保障飞防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根据美国白蛾虫情和天气情况,计划于2025年5月12日至5月31日飞防美国白蛾第一代幼虫。作业时间为上午5:30至下午19:30。如遇风雨等不适合飞防作业天气,防治日期顺延。
二、飞防范围
飞防区域涉及重要交通干线、河流两侧林带、片林,具体飞防区域由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确定。
三、注意事项
1、飞防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
2、飞防期间,飞防作业区内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漂浮物;禁止燃放礼炮及爆竹、放飞鸽子。严禁作业时段内,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确保作业飞机的飞行安全。
3、飞防用药为仿生物制剂,对人畜无害,对环境无污染,但对蜜蜂、虾、螃蟹、蝎子、土元、蚂蚱、桑蚕、黄粉虫等有一定影响,请养殖户采取相关防范措施。一是飞防区域内,养殖户要采取遮蔽等措施自行搞好安全保护,以防次生灾害发生;二是相关养殖户要将养殖地点范围上报本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飞防作业规划时划为避让区;三是建议陵城区境内的所有养蜂户在飞防开始前,将蜜蜂撤离陵城区。陵城区境外的养蜂户在飞防期间也不要到陵城区境内放蜂。凡是因没有将养殖地点上报或没有采取规避保护措施而造成损失的,由养殖单位或养殖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四、法律责任
对影响、干扰甚至危害飞机正常作业和飞行安全的单位、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0534-6121386
特此公告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
2025年5月9日